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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众观天下] 最高法: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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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24 18:39:5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(记者 李婧)今天,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,根据该报告,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、稳定发展的阶段。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。. C1 A7 s" c( B) J4 f1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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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显示,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,严格证据审查判断,确保证据确实、充分,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、适用法律关,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,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! H0 u2 n3 B7 ^) B6 [% F$ l

2 }4 K8 J* e0 x% U: g报告指出,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,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;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,对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的,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,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,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,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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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发表于 2011-6-7 00:15:38 | 只看该作者
强烈支持。楼主万岁
16#
发表于 2011-6-6 15:28:34 | 只看该作者
哈哈,这么多的人都回了,我敢不回吗?赶快回一个,很好的,我喜欢
15#
发表于 2011-6-6 00:40:58 | 只看该作者
支持.    
1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5 10:23:47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强呀, 这样贴子也能发表出来,对你佩服之心比长江的水还多哦  
13#
发表于 2011-6-4 00:03:10 | 只看该作者
~~~ 我只回帖,从不看帖!
12#
发表于 2011-6-3 00:03:07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没我帅,哈哈~
11#
发表于 2011-6-2 02:23:45 | 只看该作者
   楼主,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。我惟一能做的,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
10#
发表于 2011-6-1 08:27:38 | 只看该作者
不错不错,我喜欢看   
9#
发表于 2011-5-31 00:10:52 | 只看该作者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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